城镇老旧小区 17万待改造金融
保障基本配套 完善公共服务
城镇老旧小区 17万待改造
在国新办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截至2018年12月,厦门、广州等15个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试点证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花钱不多,惠及面广,不仅帮助居民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也是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全面摸查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面广量大,情况各异。目前初步把改造内容分成三类:第一,保基本的配套设施,比如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等,还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和加装电梯;第二,提升类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地,有条件的地方配建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等;第三,完善公共服务类,包括完善社区的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设施。“从保基本开始,根据需要逐步提升和完善。我们依据这个原则,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来确定改造内容。”黄艳说。
从试点及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破解多个难题。比如需要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就是一个需要做好居民协商的工作。楼层越高的居民意愿越强烈,但是低楼层居民需求不迫切,反而觉得电梯占用公共空间,损害自身利益。黄艳认为,各地的经验就是必须因地制宜,一个楼门一个方案,群众工作要做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方位推开,2018年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经完成了1万多部,在施工的有4000多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有7000多部。
改造以后如何同步建立小区的后续管理机制与改造工作同等重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的居民对物业和其他一些服务付费不认可。一是需要做群众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二是发动居民理解支持,让大家从开始就参与改造,形成珍视改造成果、共同努力维护改造效果的自觉。住建部表示,各个小区的居民构成不一样,不同物业管理模式、收费以及服务水平差异都比较大,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必须提供一个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对于他们选择的管理模式、管理公司形成一致意见。
资金筹措也是改造老旧小区的难点之一。目前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来筹集改造资金。但是改造的费用、今后运营的费用、今后提供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的费用,资金需求总规模非常大。黄艳表示,要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记者 赵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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