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金融债支持中小非银机构流动性金融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头部支持市场流动性的角色正在不断深化,继日前多家券商调高余额上限之后,券商在发行的消息也现新进展。7月1日晚间,(()和 ,)(( ,)港股)两家券商不约而同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同意发行不超50亿元金融债的决定书。分析人士表示,这也将是券商首次在发行金融债,成为继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之外的发行主体,足见监管层纾解流动性压力的决心。
7月1日晚间,招商证券与广发证券两家券商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央行同意公司发行不超50亿元的,核准额度自该决定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据了解,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由于其发行者为金融机构,因此资信等级相对较高,多为信用债券。
从发行金融债募集资金用途上看,北京商报记者从广发证券方面获悉,此次为广发证券首次发行金融债券,广发证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向中小非银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投资信用债支持实体经济等。此次金融债券获准发行丰富了广发证券的融资品种,有利于公司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审慎运用募集资金增强市场流动性,助力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分层问题的化解。
从7月1日晚间公告的内容上看,广发证券称,一年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金融债券发行时间。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金融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招商证券则表示,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或在所上市交易。公司将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央行报告债券发行情况,并定期报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前,多家券商集体“官宣”收到监管发行金融债无异议函。6月25日晚间,(( ,)港股)、(( ,)港股)、招商证券、广发证券、( ,)、(( ,)港股)、( ,)等多家券商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书,证监会对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无异议。彼时就有分析人士指出,监管的无异议函是前置条件,但最终金融债能否发行以及发行的额度都需要央行核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家券商发行金融债资格获批之前,券商发行短期融资券已先行一步。6月下旬以来,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9家券商相继收到央行关于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有关事项的通知,9家券商的合计短融余额上限已超过3000亿元。
沪上一位分析师表示,短融余额上限提高和金融债发行能够直接为大型券商补充流动性,可以优化非银机构杠杆结构。包商银行等中小银行过去是给中小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主力,如今中小银行风险偏好下降、流动性受阻,这些获得融资支持的头部券商,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中小银行的角色。头部券商同为非银机构,对于中小非银机构的业务模式和整体风险有更好的把握,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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