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型小微融资服务 供给侧改革仍须加强商业
■姜业庆
对于普惠金融解决的重点之一——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尽管近来得到明显改善,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是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当前经济正处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约束加强,融资能力和财务可承受力下降,客观上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目前,普惠金融还存在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的多重矛盾,导致个别群体金融“获得感”不足,“唯利润是从”等现象依然存在。如何在侧重支持相关群体融资需求的同时,控制好金融风险,这是金融机构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事关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就业大局,因此,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坚持市场化发展和政策支持有机结合,发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合力,持续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难点和问题。
至于具体该如何推进,近期,与中国银首次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白皮书》提出了具体指南。首先,要贯彻落实“竞争中性”原则,消除融资隐性壁垒。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在融资政策上转变思想观念,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客观科学评估企业治理结构、管理能力、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企业盈利和风险水平作出融资决策和利率定价。同时,还要改进内部管理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和细化尽职免责要求,提高风险容忍度,解决信贷人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后顾之忧。另外,还要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财政补贴、行业监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加强产权保护,促进适度竞争,消除国有企业融资中存在的各种显性或隐性担保,让金融机构能够专注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
其次,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资源配置。这就需要完善小服务考核评估和差异化监管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考核目标,引导金融机构遵循经济金融规律,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科学设定信贷投放计划,优化信贷结构,选择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且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收益覆盖风险、保本微利的贷款定价机制,引导各类型金融机构错位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增加小微企业金融资源供给,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优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再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传导机制。要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有序推动常态化发展,引导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本源,增加金融供给主体,加快建设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有效匹配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要推动商业银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增加小微金融基层网点数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覆盖面。从流程、方法、技术等方面入手,增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风险定价能力,落实细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不良贷款容忍要求,降低小微金融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专项激励费用和利润损失补偿,落实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让基层信贷人员“愿贷、能贷、会贷”。要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民间融资在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此外,还要发展多层次,拓宽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渠道;加强金融科技运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规范引导,增强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融资能力,保持企业流动性处于合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和融资能力。尤其是要加强新技术应用,发挥互联网、信息优势,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效率,降低投放成本。研究制定金融领域大数据、应用标准,统一电子签名、电子凭证在全国范围内的执法标准,帮助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