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教育
新华网兰州7月10日电(记者商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多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0日下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走进兰州大学,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介绍了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情况,帮助即将升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除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据了解,我国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赵建军表示:“本专科教育阶段,是各学段中资助政策最完善的学段。”
不仅是在本科阶段,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我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学生资助政策。“4月份,我们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调整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调整为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档发放;同时,我们还调整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从今年起,我们将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1万个奖励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从今年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目前的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今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据介绍,这些政策,对于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学生一视同仁。“近期,我们将会把具体分配方案下达各地执行。”
赵建军表示:“随着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资助标准的逐步提高、资助范围的逐步扩大,全国学生资助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1亿人次,我国基本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据了解,经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重要补充的经费筹措渠道,构建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投入格局,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以高等教育为例,2018年,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学生4388万人次,资助资金115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达到530亿元,占2018年度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6.1%;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27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4.2%;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341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9.7%。
“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变化,我们将不断调整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织密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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