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9年省级旅游资金项目申报 可获贷款贴息财经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6日讯 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旅游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了解,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湖南省的文化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和机构,可申报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后,可获得“贷款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旅游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文旅财〔2019〕62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文旅广(体)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要求及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结合《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现将2019年省级旅游资金项目申报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重大文化旅游项目
支持符合《湖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开工在建且完成2018年投资计划的文化旅游项目。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
(二)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1.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具有鲜明湖湘文化特色,彰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方向,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备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传统戏曲、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展示、弘扬社会主旋律的文化演艺节目进景区(点),能够常年演出,运营稳定、有明确合作协议的项目。
2.文化创意旅游商品研发项目。鼓励湖湘特色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和开发,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的文化文物单位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彰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方向、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开发实施项目。
3.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项目。鼓励各地培育发展特色文旅小镇,对纳入创建范围并验收认定的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的文化旅游项目给予支持。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验收认定工作另行组织。
(三)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
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包括自驾房车露营基地、精品民宿、中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科技创新型旅游示范基地、精品赛事旅游基地等文化旅游产业新业态项目。上述项目要求成长潜力较大且具有业态示范引领性。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和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3.申请单位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转企改制企业、国有单位组建企业集团的可适当放宽),近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0%。
(二)其他条件
1.申报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要求已完成立项、土地使用、环境评价、规划等审批手续,具备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原则上已完成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申请贷款贴息的,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金额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实行一次性补助。
2.申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传统戏曲等进景区(点)项目,可由景区(点)申报,也可由提供文化演艺产品的单位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提供文化演艺产品单位和旅游景区(点)签订的合作协议。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原则上不得连续2年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数量
市州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市州本级不超过3个);省直属单位、企业项目限报1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项目不在上述申报指标之列。
(二)项目申报
1.市(州)、县(市、区)申报单位填写《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 ,按照属地原则向同级文旅广(体)局、财政局申报,由其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市(州)文旅(广、体)局、财政局。市(州)文旅广(体)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填写《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连同项目申报,行文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省属单位(企业)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3.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拟定当年项目支持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
(三)项目材料
项目资金申报资料按《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模板)》组织(详见附件2申请材料清单)。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尤其要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并认真核实,必要时核对原件或现场核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收集、筛选、储备和服务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省直主管部门及各市州汇总的纸质申报资料于2019年7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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