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企协力应对高温天气财经

时间:2019-08-16 00:03:56    来源:    编辑:佚名

  新华社济南7月1日电(记者 陈灏、邵鲁文)正午的烈日下,悬挂着“劳动者港湾”标识的济南市玉函路支行大厅凉意怡人。路过的环卫工人、交警等户外工作群体,工作间隙都可以到这里纳凉、休息。

  “饮水、热饭都没问题,手机没电了也可以充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还没人过来纳凉,但营业大厅随时准备着。在济南,遍布城市的银行营业网点向社会开放服务资源、提供免费的基本避暑服务,已经持续多年、深入人心。

  近期,山东省迎来持续高温天气,给户外作业带来严峻考验。山东省气象局1日上午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日至3日,山东省11个市的部分地区将出现37℃左右的高温天气,局部地区可达39℃。

  高温天气下,山东省不仅“劳动者港湾”等公益场所随时“待命”,部分企业也陆续采取措施,共同应对高温对户外作业形成的考验。

  建筑施工是户外作业“大户”。济南一家施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根据地方政府要求,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他说:“日最高气温高于30℃时,户外12时到14时停工;高于35℃,11时到15时停工;高于40℃时,全天停工。”

  针对高温天气下外卖单量上升的特点,一些外卖企业也从物资和高温补贴两方面入手,保障员工权益。记者从美团了解到,美团在山东各站点准备了冰袖、魔术汗巾、清凉油、龙虎人丹,发放给骑手。同时,美团敦促配送商强化高温补贴政策。在济南,有加盟商告诉记者,公司对月单量达到900单的骑手,每月发放高温补贴300元;达到1200单,每月补贴500元。

  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要求企业应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身心健康。

  山东省还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将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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