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置警示牌 老人被撞倒后又遭碾轧资讯

时间:2019-01-08 11:01:19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

  未放置警示牌 老人被撞倒后又遭碾轧

  出租车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老人,由于没有在现场放置警示牌,就在司机报警时,又一辆私家车二次碾轧。所幸,伤者没有生命危险,经过救治现在已经出院。2018年12月28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了这起事故。

  先是出租车后是小轿车老人遭到碾轧

  2018年12月8日上午9时,省城长风东街双塔南路口,左转的绿灯刚刚亮起,出租车司机方某松开刹车,由西向北准备转弯。刚刚起步,就撞上了行走在马路中间的一位老人。方某赶紧下车查看老人的情况,老人被撞倒在地,直说“头晕”。

  发现老人站不起来,方某回到车里,拿起电话报警,之后又拨打了120。谁知,就在方某在车内打电话的时候。又一辆白色小轿车开了过来,由于方某的出租车停在路中,这辆白色小轿车从出租车右侧绕行过来。小轿车司机李某没有看到躺在路中的老人,竟直直地开了上去,从老人身上碾轧过去。感觉到车身好像轧到了什么东西,李某赶紧停车,下来一看才知道碾轧的是刚刚一起事故的伤者。

  随后,受伤的老人被120送到医院。经过检查,老人8根肋骨骨折,肺部受伤。所幸,老人没有生命危险,目前经过救治,已经出院回家静养。

  两辆车的司机都有错

  发生事故后,太原市交警小店二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一起事故又引发二次事故,也让伤者承担了更大的伤害。交警说,两位司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告诉山西晚报记者,第一位出租车司机,在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及时有效地保护伤者,也没有在事故后方放置警示标志,而是回到车内拨打电话,导致二次事故发生。

  而小轿车的车主,据司机自己介绍,当时途经这一路段时,由于阳光太晃眼,没有看到躺在地上的伤者。对此,交警部门认为,司机在上路时,有观察注意路况的义务和责任。而轿车司机没有注意到伤者,导致伤者被碾轧,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生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在路上开车难免会遇到事故,然而事故发生后,很多人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冷静处理,往往忽略了隐藏的危机。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自身的安全,要正确地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首先,车辆要熄火、拉手刹,防止车辆再次被追尾造成车辆起火及溜车对路边人员造成伤害。

  其次,打开双闪提示灯。打开双闪提示灯不仅能警告过往车辆注意还能保证自身安全。尤其在晚上、雾天,双闪提示灯较强的穿透力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最后,设立警告标志。在事故车辆后方50米至100米处设立警告标志,让后方车辆注意并远离行驶,提高安全系数。

  此外,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交警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而发生轻微事故,或事故责任明确,可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拍照取证。然后立刻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处理或是等待交警处理。

  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无论车辆损坏多么严重也要立刻撤离事故现场到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应该马上撤离到路肩、护栏外等安全地带,等待交警、路政部门来处理。如果没有路肩,要站在事故现场前方,并密切注意来方车辆,切记万万不可逗留在事故车辆后方、中间和两侧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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