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信披监管前瞻性 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深交所完成2018年固定收益产品年报审核资讯
⊙刘昌源 ○编辑 孙放
深交所于近日完成2018年度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固定收益产品”)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显示,发行人整体运营状况平稳,本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有所提高。
在审核中,深交所切实提升监管前瞻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重视固定收益产品整体偿债风险的排查分类,聚焦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性等问题,累计发出年报问询函190余份,提出各类问题1000余个。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专项梳理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风险线索,强化风险监测和排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据介绍,为做好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深交所对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发行人,首次赋予披露灵活性,重点提升年报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运用分类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年报披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方面,年报披露及时性进一步提高。数据显示,深市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债券披露率为96.7%,资产支持证券披露率为99.6%,分别较上年提升0.3和1.9个百分点。对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专项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深交所第一时间排查产品偿债风险,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予以警示。
另一方面,年报披露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基本按照年报准则或格式指引要求编制2018年年报。债券方面,2018年年报披露内容更充分,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的情形明显减少。资产支持证券方面,计划管理人、托管人首次按照定期报告格式指引要求编制2018年年报,对基础资产情况、现金流归集、特定原始权益人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得更规范和详尽;对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运营与收益分配的重大事件,风险揭示得更充分。
重点聚焦偿债能力披露监管。2018年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债务规模总体平稳,营收延续增长态势,运营状况平稳,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16%和7%。但受市场环境和融资成本上升的影响,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较上年下降32%和79%。
结合监管实践和信用风险特征,深交所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围绕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个维度,从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对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等进行整体风险排查和预判。
主要审核要点包括: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可能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强化问询会计科目或异常情形;全面了解发行人投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原因;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事项;充分重视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现金流变化。
从严监管形成风险防控合力。前述负责人介绍,深交所始终将风险防控和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一线监管职能,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深化风险监测和管控,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形成债市风险防控合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打好监管组合拳,加大科技监管投入,强化联合现场检查。
多措并举促进债市健康发展。面对公司债券制度改革后的首轮兑付高峰,深交所高度重视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交易基础制度,丰富基础产品类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从四方面推进构建与市场风险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机制体系。
一是优化公司债券持续融资制度。二是支持纾困专项债发行,通过纾困基金放大效应,支持有业务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三是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工具。四是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深交所先后推出固定收益产品回售撤销、公募债券交易机制动态化调整及违约特定债券转让板块,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债券违约后的权益,推动完善债券违约司法救济制度,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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