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幸福院 舒心享晚年公益
“自从住到幸福院,才算是真正过上幸福生活。”1月28日,腊月二十三一大早,刘智就骑上电动小三轮到镇上买年货去了。
刘智今年63岁,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农民。过去,他和老伴杨花花住在大井洼村的老土房里,刘智腿脚不好是二级伤残,妻子前几年又得了脑血栓落下后遗症,评定成了三级伤残,彻底失去了劳动力,他家成了困难户。
2016年,刘智被识别成建档立卡贫困户,那年,他年满60岁,按照当地政策,符合集中养老条件,他和老伴搬进了花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免费住上了砖瓦房,还能享受幸福院的养老服务。
乌兰察布市辖11个旗县市区,其中8个国家贫困县,2个自治区贫困县,农村牧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37.4万人,占全市老龄人口的73%。农牧业人口多、贫困人口多、老龄人口多,分散居住在农村牧区的老年人生活无所依、增收无以为继。
从2012年开始,乌兰察布市将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同危旧房改造、调整农村产业布局、脱贫攻坚相结合,利用撤并后闲置的学校、乡镇办公场所等现有设置,集中建设生活、医疗、文化设施齐全的“互助幸福院”。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社区服务、互助养老”的模式,让农村60周岁以上有生活能力、无生产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就近搬迁到中心村的“幸福院”居住。老人既不脱离当地生活环境,又方便政府集中提供服务。
走进刘智在幸福院的家,42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两间,外间屋是厨房和储藏室,里间屋是卧室和卫生间。数九寒天,屋里暖气热得烫手,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足够生活使用,老两口终于告别了担水吃、跑旱厕、烧煤取暖和无处洗澡的生活。
2012年至2018年,乌兰察布市投入超过12亿元,共建成互助幸福院458处43046户,入住老年人51769人,其中低保户27894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的住房安全和养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老人入住幸福院后,市、旗县区两级财政还按照每户每年500元的标准为幸福院提供运转经费。通过几年的实施,幸福院的互助养老模式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通过这个民生举措,我们还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强告诉记者,老年人集中养老使得一些空心村、老龄村被撤并,实现了土地和各种生产要素向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集聚,促进了农村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了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互助幸福院还促进了区域性人口集中集聚,将撤并的村庄以及撂荒耕地、草牧场进行复垦或种树种草,改善了生态环境,“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省钱省力干了更多的事,这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继续这项工作的动力和信心。”
《人民日报》( 2019年02月0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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