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德威新材发关注函 要求核实实控人与应收票据方关系金融

时间:2021-03-09 17:01:1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佚名
深交所向德威新材发关注函 要求核实实控人与应收票据方关系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发布万字调查报道,深度揭秘德威新材(300325,SZ;昨日收盘价2.96元)实际控制人周建明与上市公司应收票据方的隐秘关系。

  12月15日,深交所向德威新材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多个应收票据出票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深交所还追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要求核实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德威新材收深交所关注函

  12月15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德威新材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多个应收票据出票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疑似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今年6月30日,德威新材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3.8亿元。德威新材的应收票据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截至2020年10月31日,德威新材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金额为4.72亿元。

  《德威新材13.8亿应收票据调查(上):有供应商时任负责人是实控人兄弟,有的屡作债务担保》重点报道了公司四大逾期未兑付供应商与德威新材关系远不是公告那样轻描淡写。记者深入调查中发现,有供应商时任(2019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德威新材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有供应商为实际控制人债务作担保,借款更是经供应商账户到了实际控制人处;有供应商自愿拿出设备为德威新材实际控制人债务担保;还有供应商年报登记地址就在控股股东办公地。

  比如其中一家供应商时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实控人兄弟,公司居然欠缴38元个人所得税;出票方扬州正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科技”)、安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正新材”)曾为德威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建明提供担保,债权方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华能”)曾按德威集团、周建明指示,通过向正威科技转账方式,向德威集团、周建明出借1.82 亿元。

  而在《德威新材13.8亿应收票据调查(下):供应商背后现多位重名者,重组期间未披露交易方诉讼》的报道中,指出了德威新材的应收票据方曾经的年报登记地址在德威集团办公地,以及德威新材应收票据方及预付款方背后股东、高管现多位同名者。

  此外因一纸裁决书,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实控人同一供应商的债务担保也被揭开。一起浮出水面的还有原告——德威新材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之一,但上市公司并未披露相应的经济纠纷诉讼。

  被要求核实是否占用资金

  此次,深交所五问德威新材,要求就《每日经济新闻》上述报道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深交所要求德威集团、周建明核实并说明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出票方曾与德威集团地址相同以及德威集团、周建明指示江阴华能通过正威科技向其提供借款的原因。

  同时,深交所要求德威新材、德威集团、周建明核实与 2019年、2020年公司应收票据各出票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提到公司于 2020年4月30日收到上海欣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科化工”)2亿元票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欣科化工相关人员否认其为出票人。深交所要求德威新材核实2019 年、2020 年应收票据出票方披露是否准确。

  实控人兄弟曾是出票方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开资料显示,因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出票方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德威新材及德威集团、周建明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诉讼的详细情况及进展,德威新材是否就相关诉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核实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至于调查中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深交所要求说明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的诉讼纠纷是否对本次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交易是否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交易的后续安排及进展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还提醒德威新材、德威集团、周建明履行信披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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