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争做拖欠楷模商业
(本刊记者 黄峰 )安徽亳州第四小学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完工,当年9月,甲醛未散,工程还未竣工验收,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就已经大张旗鼓地投入了使用。未经验收的建筑不准投入使用,这几乎是每个人都懂的常识,而亳州教育局经开区分局何以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于不顾,强行招生办学,成为了诸多学生家长心中的一大疑惑。
还有一个群体比孩子家长更焦心,那就是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农民工兄弟。该项目到现在仅结算了大约60%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垫付了部分缺口资金。但是,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不积极验收,也不继续支付工程款。
施工单位垫付不起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就无法彻底解决。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拖欠行为,让施工单位和的农民工的日子在疫情影响之下雪上加霜。
施工单位催要工程款,而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王永超却说,不验收就不能给钱。亳州第四小学的领导甚至理直气壮地说,买个座椅板凳,人家还给送条香烟。
施工单位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知道当个局长不容易,我们也想给王永超局长送礼,但是国家法律管的严,我们哪敢给王局长送呢?可是不送又不行,王永超就是不给解决。我们找工会反映、向纪委反映,王永超居然直接对协调问题的官员说:项目有没有你的份?如果有你的份就付款!”。
由此可见,权力巨大的王局长是否付款,就是全看心情了。
工程投入使用已经2年了,作为教育部门,却吃相难看。着急投入使用;让学生在污染的环境中学习;不积极申请验收,然后以未验收为由拖欠工程款,导致很多农民工陷入困境。
2018年2月9日,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亳州市第四小学建设项目,工程合同价款为48616813.09元。山西六建于2018年5月24日进场施工,在高温天气加班加点赶工期,终于在2018年8月底完工。
业主单位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18年9月1日实际占有、使用该建筑设施。
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价款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
目前即使是按照合同约定的80%的付款节点支付进度款,发包人仍欠364.5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但是,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发包人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并未积极申请验收、审计。他们认为,只要不验收、不审计,就可以无限期地拖延支付工程款。8月17日,亳州市教育局有关同志告诉记者:“项目自开工以来,我局按合同约定进行足额支付,每笔都按规定比例和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向农民工专户支付25%的资金。目前已支付比例约72.5%,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支付到80%。学校多次敦促施工方进行验收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到2019年11月才组织进行初验,后又多次联系施工方完善验收手续。计划8月18日派人协商处理此事。”
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在实际使用项目后,法律上视为验收通过。该项目中,教育局作为甲方应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7%,此外还要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教育局以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与法律法规相悖。另外,没有通过验收的原因也是甲方造成的,是因为甲方项目的绿化率与规划设计不符,验收一直没有通过,后期的审计备案也就无法进行。教育局回复称8月18日派人协商处理此事,但是,截止发稿,教育局并没有与施工单位见面协商。
另外,教育局不从学生的安全、健康角度出发,就草草将教室等教学设施投入使用,如果学生出现因建材污染引起的健康问题,家长可能都不知道原因在哪里。万一出了建筑安全问题,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负?又有谁付得起这个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三项明确: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按规定,发包方于2018年9月1日实际使用并占有该建筑工程,应以该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继续支付剩余工程款。
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也有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据测算,发包方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拖欠行为大约会产生180万元的利息,造成可以预期的国有资产损失。
疫情期间,也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根据2020年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工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未完成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由此可见,审计结果不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明确的。发包人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甚至不惜成为违约、失信的典范,也要给施工单位设置障碍,跟农民工过不去,没有一点责任感。底气十足的教育局,他们为人师表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地去“教育”学生,给社会做榜样。这样的教育局难道真的铁了心要做误人子弟、失信拖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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