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十三五"期间环境执法处罚金额536.1亿元商业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8日电 28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2021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曹立平指出,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生态环境部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优化监督帮扶,保障攻坚成效。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优化组织形式,创新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要继续坚持帮扶主基调,各地要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的优势,统筹调用区域内精锐力量,破解地方保护,保障执法行动效果。
二是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举办跨部门联合业务培训,强化“两法衔接”,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我们将和公安部、最高检一起,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确保案件查办到位。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今年印发的一号文件《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指导意见》,提出了18项制度和措施。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非现场监管、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守法激励、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四是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和重点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垂直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在推动各地完成组织体系调整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实现“真垂管”和“真综合”。继续紧盯监测执法协同和县级执法权等改革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重大问题,抓紧推动解决。结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综合推进落实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名副其实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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