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等 广发银行一分行被罚75万元商业

时间:2021-12-23 10:18:57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互联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9日电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29日通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因三方面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7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

图为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官网截图

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义乌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一、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二、信贷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私募基金;三、信贷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政府项目建设。

处罚信息公开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义乌分行罚款人民币75万元。

查询银保监会网站发现,这并不是6月以来广发银行收到的第一张罚单。

6月8日,因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行为,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被北京银保监局分别责令改正,给予合计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员工夏颖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同日,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200万元;其员工李振华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广发银行于1988年成立,2016年起成为中国人寿(601628,股吧)集团成员单位,是一家国有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25个省( 直辖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设立46家直属分行、882家营业机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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