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堵”点到底在哪?商业
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堵”点到底在哪?
央行5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同时,要求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通知,一点也笑不出来,甚至有点不希望再出的想法。因为,类似通知已经太多太多,相关要求也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但是,感觉都是闹着玩似的——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互不相干。如此,还有什么权威、什么效力、什么效果呢。没有效果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还有必要一个接着一个出、一个接着一个提吗?
也许,这样的想法有点偏激。在很多人眼里,有政策、规定、要求,总比没有要好。哪怕产生一丁点效力,也可以认为是有效果了,关键是,如果政策、规定、要求都是如此执行,就会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产生影响、对政策、规定、要求的必要性和效率性产生质疑,那么,企业和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就会下降。
举个例子,酒驾和醉驾问题,在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之前,要想让喝酒者不开车,那真的比登天还难。就算被交警逮到了,要给予其处罚,难度也相当大。特别是有关系者,很快就能动用关系免于处罚。但是,相关规定出台之后,酒驾与醉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即便仍有极少数抱侥幸心理者,也常常碰得头破血流。为什么这项制度会执行得这么好,原因就在于,处罚极其严厉,且处罚的要求十分明确。谁胆敢去触碰,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会让自己一辈子背上沉重包袱,甚至给家庭和子女带来负面影响。且在执行中,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相反,像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等问题,总是满足于一般的要求,而没有严格的约束规定,更没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制度,要想让银行真心实意地支持中小微企业,那是绝对办不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唯有提升不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处罚标准,才有可能让银行按照上面的要求执行,才能给予中小微企业相应的贷款支持。
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堵”点在银行,在银行的执行力不强。
事实也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金融政策制定部门到金融监管部门,都有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出台。尤其是定向降准政策,更是最直接、最具力度的支持政策。但是,能够落实到位的,却是寥寥无几。多数银行都是明面一本账,暗中一本账,明里支持,暗中抵制,表面上给予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增加,实际操作上又通过其他渠道回收。不仅如此,给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也远高于其他市场主体,融资复杂度也远高于其他市场主体。
这么多的政策、规定、要求都不能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再出台新的规定和要求,自然就难以让中小微企业信任了。多数中小微企业看到这样的通知,都只会会心一笑,而不会寄予多大希望。用“心死了”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但“信心不足”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是中小微企业目前对待银行融资的基本态度。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这当然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但是,能够在多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再贷款与暗中收贷款如何才能不同时出现,如何才能不把再贷款变为银行的牟利工具,而是中小微企业的福利,需要央行认真研究和思考。因为,央行的再贷款给的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会不会用来支持中小微企业,就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与央行没有关系了。
央行要想让再贷款等措施产生成效,就必须与银保监会联手,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商业银行予以严厉处罚,并追究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责任。不然,商业银行会把各种要求当作耳边风,根本不当回事。那么,政策的执行就不会有效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矛盾,也就永远无法得到化解。
央行还要求,“要结合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优化信贷产品服务。”这应当是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也是符合个体工商户等的要求的。关键是,商业银行怎么认为,商业银行是否也有这样的认识。如果没有,就是一纸空文。那么,央行如何才能保证这些要求的落实呢?如果商业银行不这样做又该怎么办呢?
中小微企业是容纳就业的主战场,税收的主力军,经济总量的主动力。如果中小微企业得不到信贷资金的支持,就会大大降低中小微企业在稳定就业、稳定民生、稳定社会中的作用发挥。显然,这是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谭浩俊。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