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一农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被判处拘役4个月商业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13日电(郭富山)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也是动物信赖的伙伴,可有些人却为了满足口腹之欲,随便猎杀野生动物,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而且还存在传播疾病的风险。今天的这位当事人,仅仅为了“吃野味”,非法猎杀了24只松鼠、3只野鸡。
宁安市公安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当地农户姜某行迹可疑,涉嫌猎杀珍贵野生动物。在对姜某家进行现场搜查时,在冰箱中发现疑似松鼠的皮毛以及野鸡。
解冻后,经过清点,发现24张松鼠皮,3只野鸡。姜某交代,其上山收山货时,发现山上有松鼠,便自制了弹弓,并购买钢珠,开始猎杀松鼠。
该案由检察院向宁安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姜某猎杀“三有”野生动物并食用的行为,不但给自然生态资源造成损害,而且还有可能造成病菌、病毒的传播,危害社会。
法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4个月,没收作案工具,同时,责令被告人姜某赔偿国家生态资源修复费45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近些年来,人民法院加大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
牡丹江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蒋志红:“从这几年收案数量看,此类案件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法院通过案件审理和宣传,发挥了刑事审判的威慑作用,提高了刑事惩罚的力度。现在,绝大多数人能够成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保护者。”
保护生态环境,除了需要人们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还需要司法手段的介入,惩戒破坏环境的行为。善待自然环境资源,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的家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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