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财险被罚145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等商业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2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安财险)因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等“四宗罪”共被罚1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众安财险存在四大违法行为。
一是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众安财险在自营网络平台——官网和众安保险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宣传销售用语与条款或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众安财险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重疾险”“600万医疗保障”的宣传销售用语与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众安财险在某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个人轻症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众安财险在某APP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众安财险向原中国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保险理赔数据中,存在以业务结案时间代替赔款指令发出时间,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协议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
众安财险存在将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部分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或部分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
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银保监会决定,对于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对众安财险罚款30万元。对于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对众安财险罚款30万元。对于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分别对陈劲、姜兴、刘海姣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于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对众安财险罚款35万元;对刘海姣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于上述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对众安财险罚款50万元;分别对姜兴、刘海姣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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