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8月17日召开商业
1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8月17日至20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牡丹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司委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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