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副局长殴打七旬老人生活
近日,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了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文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
2017年10月25日,被执行人郝某到松山区法院档案室调取本人执行卷宗,因案件未执行终结,卷宗尚未整理完毕,郝某未能调取到卷宗。郝某给案件主办人打电话,并在电话中辱骂、威胁案件主办人,经请示法院副院长同意后,案件主办人决定将郝某带至四楼执行局了解情况。后执行局副局长李文福带领法警约6人和案件主办人一起到一楼档案室找郝某,因郝某拒不配合工作,便将其强制戴上背铐带到四楼案件主办人办公室做笔录。做笔录期间,郝某对李文福进行言语威胁,李文福遂对郝某实施了两次打耳光行为。其打骂行为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6月,松山区纪委给予李文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通报指出,李文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究其根源,是特权思想作崇,在反“四风”已经常态化的今天,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摒弃有权就能任性的恶习,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成为让党和国家放心,群众和社会满意的人民公仆。
2017年10月25日,被执行人郝某到松山区法院档案室调取本人执行卷宗,因案件未执行终结,卷宗尚未整理完毕,郝某未能调取到卷宗。郝某给案件主办人打电话,并在电话中辱骂、威胁案件主办人,经请示法院副院长同意后,案件主办人决定将郝某带至四楼执行局了解情况。后执行局副局长李文福带领法警约6人和案件主办人一起到一楼档案室找郝某,因郝某拒不配合工作,便将其强制戴上背铐带到四楼案件主办人办公室做笔录。做笔录期间,郝某对李文福进行言语威胁,李文福遂对郝某实施了两次打耳光行为。其打骂行为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6月,松山区纪委给予李文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通报指出,李文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究其根源,是特权思想作崇,在反“四风”已经常态化的今天,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摒弃有权就能任性的恶习,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成为让党和国家放心,群众和社会满意的人民公仆。
就在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文福打人案平息不久,近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又有一则骇人听闻的副局长殴打老人事件被社会广泛关注:
人民法院的领导应该是维护人民利益。捍卫法律尊严与权威,履行法定职责的榜样。怎可无视法律约束,随意拷人、打人,伤害无辜百姓?
2016年11月22日,我们20多位大庆路燕莎玫瑰园购房民事纠纷案执行申请人。相约到回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安云的办公室,询问案件的执行情况。这时我们中间有个女士摆弄手机,被闻讯赶来的回民区法院院长王利明看到,说他在录像,扑向女士抢手机,边抢边喊:“拘!拘!拘!”安云也一同冲上去抢女士的手机。与此同时冲来一群法警,我们中一位身体较强壮的男士护着被强抢手机的女士,被铐上了手铐。我们一群老实巴交的弱势老百姓,本来是到法院寻求法律保护的,却被法院院长、执行局副局长、拿着手铐铐人的法警,惊吓得六神无主,柔弱的老人妇女们怎能承受住国家机器的震慑力?被眼前的情景吓得连哭带喊,场面乱成一团,女士的衣服被撕烂,手机被抢走,还被强行拉到另一房间受到控制。更让人想象不到的是在混乱中,安云叫王爱生和史惠林的父亲到他办公室(办公室没有摄像头)。王爱生、老史,两个人进办公室后,老史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忽然被摔在沙发上遭到殴打。王爱生见状发现不是叫他们谈事儿而是打人,连忙开门往外跑,却被安云一把拽回摔在地上,后脑着地。外面的人听见王爱声的叫喊声后,冲进安云办公室。看见王爱生脸色煞白,躺在地上,正向110报警(有录音)。之后悠悠板派出所来了七八个警察。进行了询问、验伤、录像取证(当时没调走法院的视频,之后才从法院调走相关视频)。王爱生吃过救心丸脱离生命危险,没闹出人命。
这时我们才缓过神来,擦干眼泪一起到王利明办公室讨说法,王院长不说话。派出所警察也让我们走,我们不走,双方僵持到下班时间,王院长强行离开了办公室溜走了。
堂堂人民法院院长,执行局副局长。如果他们具备人民法官最基本的素质,达到起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能够做到恪尽职守,秉公执法,至于这么惧怕疑似手机录像吗?居然对弱势老百姓大打出手。殴打老人,殴打申诉人。这种行为与令人作呕的市井野蛮人有什么区别?人民法院领导把保护对象,当成被打击对象。损害的不单纯是院长,副院长的个人形象,抹黑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
次日,我们向回民区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讨说法。两天后,安云副局长主动电话找王爱生说要给我们“补偿”,不让我们再告了!他们想用法院的司法援助金,以每人案件执行款30%的比例给我们付挨打费,打算以此“私了”,摆平打人的事!我们全体百姓拒绝签字!虽然我们这么多年到回民区法院就是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在我们当中有几位老人到死都没有等来案件的执行。但司法援助金是给那些比我们更困难的人,那些根本没有钱打官司,迫切需要寻求正义和公平的贫苦百姓用的!司法援助金从来不是用于法官殴打老人,息事宁人的挨打费!我们宁可被他们打死,也坚决不会在认领书上签字画押!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领导下的党政监督机构和人民法院会维护人民利益!坚信法制的阳光一定会照耀在中华大地上的回民区大庆路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百姓的心里!还弱势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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