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引发租房、培训等纠纷怎么办?北京西城法院线上支招资讯

时间:2020-06-25 17:01:4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佚名
疫情引发租房、培训等纠纷怎么办?北京西城法院线上支招

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家长给孩子报了培训班,但疫情期间线下课程被停;房屋买卖遭遇过户迟延;租客要求减免租金……3月3日,北京西城法院通过“诉源治理直通车”平台线上解答了居民的这些问题。

疫情致旅游停团属不可抗力,双方解约不担违约责任

3月3日,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工作站开展普法课,和以往居民聚集在一起不同,活动是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开展。视频连线的一端是西城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三位法官,另一端是什刹海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和居民代表。

法官表示,疫情导致线下停课、旅游停团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确实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合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双方也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变更合同内容。例如,培训班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学费或协商后选择延期培训、置换课程等;旅游者可以选择退费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除旅游合同后,旅行社有权扣除部分费用,但应当及时取消机票和酒店房间订单并及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积极向履行辅助者追偿已缴纳的费用,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

对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法官认为,因疫情一方无法按时出行,或者因中介、银行等机构减少办公等情形,仅会导致合同一时不能履行或者说不能如期履行,并不能导致合同当然解除。同样,疫情对履行装修合同的影响也是暂时性的。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但也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装修公司因受疫情影响丧失了进行施工的能力或者业主对合同约定的装修时间有特殊要求。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官表示,其解除的核心是“疫情”或“管控手段”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若仅对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双方不能轻易解除合同。若防控疫情发布的行政命令或管控措施导致租客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受到一定的限制,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减免一定的租金。但当疫情的发生与租客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时,例如租客仅是基于恐惧而不使用房屋,则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免租金。

西城法院2月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1929通群众电话

据了解,西城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将立案、诉讼服务等工作转至线上。

西城法院介绍,作为法院“民意直通 服务直达”的沟通服务平台,“诉源治理直通车”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工作站为抓手,解答社区在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难题、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020年2月份,西城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电话1929通,办理工单1980条,“法院直通车”平台共办理群众网络留言工单1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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