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食品副总吴陈学军收到警告非法持有信超越天花板计划资讯
吴学军决定发出警告采取措施中国经济网北京时间7月27日前通过听证会在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信函,四川天味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简称“天食物的味道”,603 317。SH)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吴学军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4月22日,吴学军作为一天食物的味道的任何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股票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股票来源为股首次公开发行的17%,前。2020年4月22日,吴学军天味食品透露计划把重点放在拍卖大宗交易或不超过17万股,将6个月的15天内公布后,若发生权益分派,减持相应的调整数。2020年4月29日,这一天的菜的味道权益分派的实施,调整到101吴学军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5000万股,减少计划数调整为不超过24.65000000股。2020可28日当天的食物的味道公告披露说,吴学军在2020年5月19日之间,以2020年5月26日至今,累计减少25.38000000股,增持超过股份最大数量计划7250,46成交均价。80元/股,吴学军减少部分超过持股程序,不遵守披露义务提前数上限。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违规问题的第八条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减持股票的某些规定的股东”的吴学军。根据第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数量的规定减持股份的股东”,决定发出警告采取措施,防止信吴学军,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2020年4月22日,这一天的食物的味道披露“部分董事,监事及高持股计划的公告”显示主任,副总裁吴学军计划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通过减少数量不不持有超过17亿股,减少了不超过0的比例。04%。
2020年4月29日,这一天的食物的味道披露“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由于转让股数0实施每股增加了公司股权分布。45股,吴学军因此,由本公司7000万股持有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01.5000万股,减少计划数调整为不超过24.65000000股。
2020可28日当天的食物的味道披露“部分董事,监事及高持股集中竞价结果公告”显示,吴学军在2020年5月19日之间到2020年5月26日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持股25.38000000股,减少0比例。04%,占直接持有,45的平均交易价格的25%股份。80元/股。由中国经济网记者算了一笔账,1173年总现金。3万元。
就在同一天,这一天的食物的味道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滥用和非法持有的公司股份道歉公告”显示,吴学军表示,对于差异的原因出现减少实际和计划数的数量持有的是:由于差异后,理解,误认为只有一个完整的降低可在此范围内不超过该公司的25%,持有的股票数量,并已达到计划的股份数量本次减持5月26日,7250继续多比增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股票部分46.80元/股。在这方面,由于5月28日无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吴学军承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的询问,吴学军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副总裁,天味食品,自2019年5月21日起担任董事天味食品。截至5月28日,吴学军拿着食物的味道76天。1300万股。
一天食用香精前身为四川天威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日,是中国调味品协会理事单位,农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9年4月16日,当天的食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味道,股票代码603 317。截至3月31到2020年,天食物的味道是第一大股东邓,持有2.80亿股,持股比例67.84%。
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数量的规定减持股份的”第八条规定:大股东,董事,监事计划,以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其股份,应当在15个交易日中第一次在出售前联交所披露的证券交易所和预还原计划提交。大股东,董事,监事,高含量削减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议减持公司股份,来源,减少时间间隔,方式,价格区间,理由减少数量。时间间隔的减少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内的预定时间间隔中公开主要股东,董事的持股,所要求的证券交易所主管应披露的进展持有。削减计划的实施完成后,大股东,董事,监事应当报告在两天内证券交易所和公告; 内预定的时间间隔披露增持,持股未实现或者削减计划的实施还没有完成应报告的时间间隔的持股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数量的规定减持股份的”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减持股票的股东不按照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修正的法令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46条:上市公司的股东,以下事件的实际控制人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并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A)召开股东或实际控制的股份超过5%时,其情况持有很大变化股或公司的控制; (b)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无论是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依法设置的信托或有限投票权; (三)上市公司拟进行资产或业务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在其他情况下。信息披露应在法律面前披露,相关信息已经传播媒体或者在公司的证券和衍生品交易的异常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使上市公司的书面报告和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布。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它不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第59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改正; (b)中监控的对话; (三)出具警示函; (d)它是非法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e)中不当的人; 其他监管措施(VI)可依法采取。
以下为全文:
对措施作出的决策发出警告信,吴陈学军
吴学军:
2020年4月22日,吴学军味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四川天董事兼副总经理,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天味食品”或“公司”)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94%的股份,为公司源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2020年4月22日,吴学军公司披露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不超过170,000股减持,将在6个月内从15天公布后进行,调度时,如果股权,数量的减少进行调整于是。2020年4月29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由公司吴陈学军持有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015,000股,调整后的不超过246,500股数的减少计划。2020可28日,公司公告称,披露,吴学军在2020年5月19日之间,以2020年5月26日为止,累计增持253750股,超过计划减少7,250股,46的平均交易价格的最大数量。80元/股,吴学军减少部分超过持股程序,不遵守披露义务提前数上限。
吴学军以上违反第八条规定,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减持股票的某些规定的股东”的。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上市公司股东,一些条款持有的董事,监事和高股份”第14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发出警告采取措施,防止信吴学军,并记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吴学军应在10个工作日内局收到的这种监督和管理措施后,提交书面报告。吴学军应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人们拒绝接受的管理措施,监督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有六个月的时间内,管辖自收到该日期决定书提起诉讼。在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复议和诉讼,监督和管理。
四川证监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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