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商业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吸烟有害健康,但近几年,在商家的精心包装和诱人的广告下,大量年轻人甚至是未成年人,接触上了电子烟。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得知,长兴某电子烟专卖店向在校初中生销售电子烟。
了解情况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店核查,并联合县烟草局协同执法,开展调查取证。到店后,经询问该店老板、销售员和购买电子烟的学生,调取、查阅商场的视频监控及店铺的收银记录发现,该电子烟专卖店于今年6月以来,未履行有关查验义务,违规向两名在校初中生销售电子烟烟弹各1枚。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现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立案查处。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例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子烟企业将目标客户瞄准青少年群体,由于青少年好奇心重、容易接受新事物、对电子烟等产品缺乏清晰的认识,会把吸电子烟作为一种时尚、炫酷、攀比行为,部分商家为吸引更多年轻人,提高产品对青少年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种添加剂,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颜色,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021年6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此外,今年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又联合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因此,为遏制电子烟向未成年人群体蔓延的势头,长兴县市场监督局联合烟草管理部门全面整顿电子烟市场,注重强化联动执法,持续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强中小学周边商店、超市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监管。依法加大对电子烟实体店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和电子烟实体店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行为,全面检查电子烟实体店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的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等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提醒,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吸入此类物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