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交警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商业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19日电(郝树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哈尔滨市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上道、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
准驾车型不符还骑报废摩托车
驾驶人见到交警掉头就跑
8月19日上午,交警部门在中兴大道与学府路交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一辆辽AZH45*号摩托车突然停车,随后驾驶人弃车逃跑,交警立即将其控制。经查,该车的车牌已经被注销,属于报废车。摩托车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无摩托车准驾资质,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目前,驾驶人已经被带至交警大队,交警将对驾驶人的身份信息及违法行为做进一步核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记分及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骑着摩托车不戴头盔送外卖
面对交警检查一问三“没有”
10时30分许,交警在中兴大道沿线取缔了一台无牌照送餐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或身份证时,驾驶人的答案都是“没有”。经交警调查,驾驶人涉嫌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及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800元、车辆被滞留的行政处罚。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又有两名送餐车辆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取缔,两名“骑手”车上均携带了安全头盔,但在骑行过程中却未按规定佩戴。民警现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两人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二人因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面临20元罚款的处罚。
不光是骑车人要佩戴安全头盔
乘车人更要“当回事儿”
10时50分许,交警哈西大队在执勤中发现一辆摩托车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学府路由北向南穿梭,民警立即将车辆截停,对于摩托车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面临50元罚款的处罚。
年初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查扣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类违法车辆共6400余台。
交警提示:摩托车、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佩戴安全头盔,夜晚出行配备反光背心或粘贴反光标识,这些安全措施不光是骑车人,乘车人更要“当回事儿”!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摩托车电动车实施常态化治理,对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乱穿行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取缔,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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