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供电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商业
“不管大家开公车还是私车都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带来严重后果,大家一定要记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旧县供电所五月所务会上,所长查绍昆说道。
为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驾驶员的道路交通行为,有效防控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近日,曲靖马龙供电局旧县供电所组织所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学习。
会上,首先强调一是要做好驾驶员管理,建立和执行内部准驾制度。明确驾驶员选用条件、技术等级与晋级标准,定期开展驾驶员综合素质测评或安全驾驶技能评定,驾驶员必须取得内部车辆准驾资格后方可驾驶公车。驾驶员提升准驾车型资格,应当逐级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考核认定后予以调整。驾驶(操作)生产特种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驾驶(操作)。每年应结合驾驶员身体状况、工作需求等情况,运用交通事故、交通违章、交通安全考试、同乘人员评价等开展驾驶员准驾资格再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依据道路安全环境、运输任务和驾驶能力等因素,定期组织安全意识与能力培训,建立教育和评估机制。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每年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得低于20学时。 结合驾驶车辆类型、任务特点、运行频次、行驶里程、行车风险以及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因素,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累积统计管理标准,运用安全长周期、百万公里无事故、直线经理绩效考核、驾驶技能竞赛等方式,建立完善驾驶员安全行驶激励机制。
二是要加强车辆运行管理,每台车辆的“设备主人”要掌握车辆的安全状况,负责该车辆的安全管理;行车班要设专(兼)职的调度员和安全员,负责车辆调度及安全监管;生产班组要把车辆安全纳入本班组安全员的监管范围。 每台车辆应当按照“标准化+差异化”的原则配置车载安全工器具。分类建立车辆申请及调派审批制度。车辆调度员(安全员)在派发任务时仔细核对任务信息、审批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驾驶员和行驶路线,严禁“带病”车辆上路,严禁身心状态不满足要求的驾驶员出车。向驾驶员交代执行任务、行车路线、主要风险与防范措施,履行安全交底签字认可手续后,方可将车辆交给驾驶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路线行车,禁止公车私用和未经允许擅自超范围用车。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查”制度,对车辆各部件及随车物品、装载物品进行检查,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好行车记录登记。驾驶旧县供电所车辆、临时使用或驾驶外部合规车辆时,应严格执行车辆驾驶基本准则。车辆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汛期、冬季来临前应当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运用交通安全监控平台对车辆实施全程监控,监控内容至少包括行车超速、疲劳驾驶、超时段、偏移规定行驶路线、违规停放等违章行为。每月按比例抽查车辆监控情况,年度内实现所有车辆全覆盖,并做好抽查记录,记录至少保留5年。节假日期间,对非生产运行车辆和非值班车辆实行“两交一停”制度。
三是组织学习了2021年最新交规、雨季行车注意事项及机动车辆管理业务指导书、车辆保养维护、灭火器使用、急救及外伤包扎处理等,时刻提醒大家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还通过视频播放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与交通事故案例相结合,重点讲述了道路交通违规现象及事故案例。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让大家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同时也倡导所部员工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同时为筑牢纪律红线、法律底线,会上综合班班长还带领大家学习了《曲靖供电局监察部(纪办)关于严肃整治酒驾醉驾行为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处分管理实施细则》,传达了有关危险驾驶及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饮酒驾车的处罚办法。(文/宋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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